一是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原籍,由参统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失业保险转至其户口所在地,职工按户口所在地标准享受待遇。
二是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继续留京,用人单位到参统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按照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的标准,从北京市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并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本人。
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的,按照“自愿的原则”,可选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然后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失业金。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 外地城镇户口可以领取北京的失业险。
2. 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外地城镇户口在北京就业的人员可以享受北京的失业险待遇。
失业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和就业帮助。
领取失业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在北京就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3. 领取北京的失业险对外地城镇户口来说,可以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帮助他们在失业时度过难关。
此外,领取失业险也可以享受一些就业帮扶政策,如职业培训、就业推荐等,有助于外地城镇户口在北京就业和生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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