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转入学校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发起转学申请,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依次网上办理。每个环节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北京户籍在外省就读初中想转学可以按如下方法
首先先要找不到孩子,户籍所在学校或者愿意接收学生的学校,然后再向所在借读学校提交转学申请,所在解读学校批准之后,由接收学校在网上发起转学申请,但所在借读学校教委通过之后,学生的学籍就可以转到新的学校
可以
先去接收学校开具同意接收你入学的证明。《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在本市就读的学生转出到外省市的,需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接收学校的相关证明,经就读学校同意,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予以办理转学手续。学校应为转往外省市学生申请毕业证书提供学业考核证明。第二十九条转学应在寒、暑假放***前一周或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转学手续办理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转学学生须随转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实行“籍随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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