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妻子是可以投靠落户的,但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办理条件如下: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十年,投靠人超过45周岁但低于55周岁的结婚应满五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两年;落户北京后,相关医疗、养老等保险可以转入北京,享有北京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政策。
依据北京市公安局《户口审批工作标准》, 夫妻投靠需求契合以下条件
2.夫妻结婚需满10年;
3.外地一方需年满45周岁(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1.入户申请书;2.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3.北京的住房证明;4.无业人员需提供无业证明或失业证;5.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自己或其直系亲属的住房。
三. 嫁到北京户口转移政策
1.目前外省市非农业户口无业人员和农业户口人员夫妻投靠在京入非农业户口政策是:
调出单位发商调人员联系函;
同时报《公务员调动申请表》一式三份;
调出单位、调入单位基本情况。
二、上级单位受理,并需要以下材料:
个人调动的申请材料;
调入单位的《职位管理册》;
商调表;
三、审核办理:
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对照是否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调任转任条件;
调动流程:
2. 有一个具体的公务员单位愿意接收。
3. 该单位要有编制和职位空缺。
4. 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调出单位及人事主管机构需要有同意的意见,加盖现单位和人事局的意见,调入单位要加盖同意接收的意见,同时加盖人事局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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