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北京户籍在外地上学,高中要转回高中要在上学,这要在高一没上学之前办完转学手续,不要耽误了孩子的学习。
带上户口本,带上初中的毕业证,带上外地高中录取证书,找到区教育局,有区教育局分配哪座高中就读。区教育局会发该高中的录取通知书给你,拿着高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跟上高一上课时间。
北京户口,上小学在外地就读的,初中时必须把学籍转回户口所在地的学区后,才能就读。转学规定:按规定,六年级和初一第一学期不能办理转学,参考《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辛关于转学的相关条款:就读小学,开具小学应届毕业生证明,注明学生姓名,毕业时间加盖学校公章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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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接收学校开具同意接收你入学的证明。《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在本市就读的学生转出到外省市的,需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接收学校的相关证明,经就读学校同意,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予以办理转学手续。学校应为转往外省市学生申请毕业证书提供学业考核证明。第二十九条转学应在寒、暑假放***前一周或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转学手续办理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转学学生须随转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实行“籍随人走”
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在本市内转学: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
2.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
3.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市内转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迁移、实际居住地变更等相关材料,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拟转入学校联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区教委协调解决。区内转学的,由转入、转出学校和所在区教委核办。跨区转学的,由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所在区教委核办,报市教委备案。
外地的孩子转学到北京,需要家长或者监护人在北京落户的证明,在北京缴纳五年社保基金证明,北京的住房证明,以及确实能证明是父子关系或者是欧子关系的证明。
具备了这些条件,先报户口,然后在孩子的户籍所在地安置上学。新生入学,还需要提前半年落下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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