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申申请居住证业务当场受理,经审核符合办理条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本人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
2、申请人由聘用单位向其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报市人事局审定核发;
3、北京市人事局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发放居住卡。
北京居住卡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来京人员到居住地流管站然后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并且签字贴照片;
2、提交《暂住人口登记表》及证明材料;
3、审核证明材料;
4、人像***集、信息录入;
5、最后,打印居住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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