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申请开办药店时,您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1、要有一名药学技术人员,要求在县级以上地区的为执业药师资格,在县级以下可以为从业药师和中专以上药学及相关专业毕业,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各省,可能还有一些区别。
2、一个合适的营业场所,面积为县级以上8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县以下原则上为4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仓库为20平米,但在去年国家局对农村药店的营业场所有有所放松,要求20平米以上,可以满足相地经营要求的即可。
3、3万—15万的资金,进货要用。
这些是必务条件,准确讲要准备的材料有:
一是拟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上学和工作),申办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等复印件;申办人为社会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是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各省市对药店营业员资质要求不一样。 例如北京市在2004年出台的《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明确规定:
1、新开药店营业员须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即无资格证不得卖药。
2、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配备专职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组织考核合格的人员。
前景很好,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持续,医药行业整体需求不断增加,中长期持续看好。同时,商业健康险扩张给医疗行业带来更多资金供给,医药行业增速有望维持在10-15%区间,前景广阔。医药行业前景向好,在国内引发了一轮并购潮,并购金额、数量屡屡创下历史新高。由于看好国内医药行业发展,中资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并购热情同样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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