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9无租房合同及***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无租房合同及***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无租房合同及***也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每月按1500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提取满一年后需重新申请。申请提取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
申请人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点击“提取公积金”页面中的“提取申请”,进入提取事项申请界面。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选择“收款人联名卡银行”后系统自动反显相应的银行***。在“租房类型”项中选择“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1500元)”。
第二步:个人授权、承诺。
申请人需认真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第三步: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申请人点击“打印回单”打印本次申请业务回单,点击“确定”完成提取申请。将打印的申请业务回单、系统提示的相关材料交由单位经办人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
以北京为例,如果是国管公积金,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可按季以租金实际发生额为限提取住房公积金(通过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租房的)。生育二孩的可在二孩出生后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如果是市管公积金,租房提取有三种方式:
1、无自有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最高提取1500元,按照季度发放。
2、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房合同、***)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租房合同以及***提取,这种方式可提取额度更高,以租金或月存缴额为限进行提取(取低值)。
3、租赁公租房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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