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
承租公租房的家庭,租赁期内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承租家庭,在租赁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营单位将入户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满通知书。承租家庭在通知书上填写续租意见进行续租申请,续租起始日期为现租赁合同期满次月1日,期限两年。
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家庭,区房管局向其发放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续租条件通知单,并告知理由。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在接到通知单5日内到区房管局申请复核。
如果在承租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在租赁合同期满自行退出承租房屋:
1、租赁期内违反合同未整改。
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包括:将房屋转借、转租他人或擅自与他人调换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原有使用功能、内部结构和配套设施,拒绝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房屋;欠缴租金累计满6个月,经催告仍未缴纳等。
2、符合续租条件但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
3、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
属于这种情况,并且确需继续租赁原公租房的承租家庭,经营单位可按照规定为其安排搬迁期,搬迁期限1年,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届时租金标准确定,搬迁期满应当自行退出承租房屋。搬迁期只有1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运营监管、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这是我国开始大规模建设公租房、并将公租房作为重点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来,首次出台全国层面的公租房管理办法。
一、2021年北京公租房申请时间
公租房申请时间截止时间如下,您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公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原申请所在地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产权单位收齐相关申请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地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并接到家庭申请材料2个月内,组织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完成家庭资格复核工作,书面告知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
1、准备材料。在公租房到期的3个月前,就可以开始准备与续租有关的材料。
2、提交续签申请。租赁合同到期3个月内,向公租房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包含个人的续租申请和准备好的材料。初审材料合格的,进行受理。申请书一般需要单位盖章的。
3、初审。公租房管理机关受理续租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核实,一般在二十天之内能够有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将上报房管局进行复核。
4、复核。材料通过初审后,会上报到当地的房管局。房管局将对申请的材料进行复审,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复核。
5、公示。通过公示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6、续租。经过公示期之后,和公租房管理机构签订新的合同,就完成续签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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